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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 11/30前需就醫診療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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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表示,國民健康署自今(110)年7月1日起擴大實施全國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全國所有的不孕夫妻,為避免福利資源與中央重疊,配合中央試管嬰兒補助政策銜接調整,本縣於110年11月15日修正發布「金門縣縣民接受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辦法」第七條之一「本辦法就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起之就醫診療,停止受理補助。但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前之就醫診療尚未及申請者,得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衛生局表示,國民健康署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之補助對象為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具有我國國籍,且妻的年齡未滿45歲,即可申請補助,補助金額為: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二、一般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最高補助6萬元。
衛生局表示,依年齡區間及療程範圍提供不同次數及金額的補助條件,妻年齡35歲以下最多植入1個胚胎,36-44歲以下最多植入2個胚胎,其原因為國民健康署召開之人工生殖專家會議中,人工生殖醫師表示胎數越高的多胞胎,懷孕周期較短,新生兒體重較輕,且容易出現合併症,流產率也較高,孕婦容易出現妊娠高血壓或妊娠糖尿病等疾病,甚至生產風險高,國際間基於母嬰健康,皆採單胚胎植入,因此規範受術妻胚胎植入數限制。
衛生局表示,請符合中央補助資格者檢附身分證件向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一年內完成療程,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由特約機構線上代申辦補助費用。相關補助內容請參閱國民健康署官網—健康主題—全人健康—試管嬰兒查詢,或撥打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諮詢專線02-2558-0900,將由專人提供即時的服務。
衛生局表示,本縣實施之「金門縣縣民接受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辦法」,即日起僅受理110年11月30日前之就醫診療(限無重複申請中央補助者),110年12月1日起之就醫診療停止受理,111年5月31日為本補助之最後收件截止日,請符合本縣補助資格者,儘速將相關申請文件於111年5月31日前送至本縣衛生局完成申請,以免影響您的權益。相關資訊可上「金門縣衛生局—便民服務—服務項目—人工生殖專區」查詢,若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082-330697轉715,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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