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春節配酒12/27展開 新合格者明年1月3~7日可認證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822

金門縣政府訂定111年春節配售酒申購日期將從12月27日起展開配售作業,配售酒品為1公升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共計有12瓶,採整打銷售不拆解,每瓶的單價為新台幣400元,一打總計新台幣4800元。至於設籍工作滿一年配售資格認證,將從1月3日起至7日前檢具相關證件,逕向縣府財政處申請,逾期不受理。
縣府財政處表示,縣民如果於111年2月1日(含)已設籍金門縣連續滿4年,並已年滿20歲,取得一般配售資格,請於各鄉鎮配售期間向各村里配售點洽購,各鄉鎮配售期程依序:(一)、金沙鎮配售日期:12月27、28、29日三天。(二)、烈嶼鄉及金湖鎮配售日期:12月28、29、30日三天。(三)、金寧鄉配售日期:12月29、30、31日三天。(四)、金城鎮配售日期:12月30、31日及1月1日三天。
縣府財政處提醒在各鄉鎮配售期程內,符合一般配售資格縣民,如果無法在鄉鎮配售期間申購春節配售酒品,可於1月19日至21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補申購,逾期仍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縣府也公告工作滿一年配售資格認證,必須在明年2月1日(含)同時符合:(1)、當日仍設籍金門縣且已連續設籍滿1年;(2)、當日仍實際於金門縣工作且已連續滿1年;(3)、已年滿20歲,同時符合前3項條件者,請於1月3日至7日上午9時至下午至5時(含午休時間),檢具設籍、工作及年齡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向縣府財政處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
財政處表示,申請認證應檢附文件另詳財政處網站公告,申請書請於該公告下自行下載列印,並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如本人無法親自送件,亦可請親友於縣府受理時間內代為送件。另,該項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1月17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
此外,財政處表示通過認證者申購春節酒品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期間及地點(1月19日至21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逾期不受理補申購。其他各項認證作業,請向戶籍所在鄉鎮公所洽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