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鋼琴比賽 今日文化局登場
110年金門縣鋼琴比賽,將於今(27)日在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舉辦,各組總計有九十二人報名參加。比賽將從上午七時三十分起至下午五時止,並隨即頒獎績優。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統計,高中職組七人報名、國中組十四人、國小高年級組二十三人、國小中年級組三十一人、國小低年級組十七人報名。
其中,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於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七時五十分在文化局大廳報到;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於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五十分,在文化局大廳報到。比賽由金門縣政府主辦,協辦單位有金門縣音樂協會、金門縣文化局、金門地區各級國中小、金門高中、金門農工。辦理宗旨係為提倡及推廣縣內音樂風氣,相互觀摩琴藝,提高音樂演奏水準,提供更多音樂演奏機會,增進同學們高尚藝文涵養。
比賽彈奏時間與規範:一、甲組指定曲不得超過2分30秒,自選曲不得超過4分30秒。二、乙組指定曲不得超過2分30秒,自選曲不得超過3分30秒。三、丙組指定曲不得超過2分鐘,自選曲不得超過3分鐘。四、丁組指定曲不得超過1分30秒,自選曲不得超過3分鐘。五、戊組指定曲不得超過1分鐘,自選曲不得超過2分30秒。六、比賽曲目一律背譜彈奏,先彈奏指定曲再彈奏自選曲。七、指定曲與自選曲各依限定時間鈴響,選手聽到鈴響應立即停止演奏,如鈴響後繼續彈奏者扣總平均分數2分。八、比賽依抽籤號配合司儀唱名上台,經唱號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