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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測速照相標誌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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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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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的交通標誌,是在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道路上「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的交通標誌,是在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道路上「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的交通標誌,是在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道路上「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的交通標誌,是在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駕駛朋友經常可以在道路上看到一個「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的交通標誌,這個照相機的標誌意義究竟是什麼呢?縣警局交通警察隊指出,這個標誌的含意是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警方提醒駕駛,為了自己的安全,開車上路務必依道路速限行駛,才不會超速被罰,傷了自己的錢包。
交通隊表示,紅色外框標誌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中代表「警告」的意義,照相機則是代表測速取締科學儀器,故「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標誌的含意是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或者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該標誌設於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前,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
交通隊指出,先前許多道路速限不僅會有數字標誌提示,若行經測速照相機的路段更會有「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前有違規取締」等相關黃底黑字的警告告示牌,這些告示牌除了面積大小不一,連文字的格式與長度都不盡相同,讓許多駕駛在判讀時需要花費不少功夫。
為了用路人更好辨別,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全國採行統一格式及大小的「紅色三角內含照相機」標誌(警52標誌)以改善測速照相警示判讀清晰度。這個標誌適用的測速照相樣態除了固定於路邊的測速桿外,移動式測速照相也必須依規定架設該警52標誌才能執法。
現行道路上仍留有一些舊黃底黑字告示牌,交通隊說,這些告示牌雖已不能作為執法依據但仍有提醒作用,故在這些告示牌堪用狀態下,相關單位仍保留未予以拆除。
縣警局也提醒駕駛朋友們,為了自己的安全,行車上路時務必依道路速限行駛,為了自己的錢包,看見警52標誌時更要記得留意前方的測速照相儀器,切勿超速行駛。有關本縣測速照相儀器公告地點,可至縣警局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測速執法點設置位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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