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
金門縣政府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9次會議」,就「文小一學校用地(中正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免依土管要點規定退縮提會審議案,以及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訂定「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專用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及回饋原則」),兩項提案進行審議。
會議由副縣長李增財主持,都委會委員踴躍出席,不克親自出席的採視訊方式參與,並廣泛提供建議和意見供參考。金城鎮長李誠智、中正國小校長蔡雪芳等也出席參加。
提都委會審議提案,第一案:「文小一學校用地(中正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免依土管要點規定退縮提會審議案。
計畫緣由:金城鎮為金門縣最大的鄉鎮,金城市區為金門最熱鬧之商業市集與政經中心,民族、民權、民生路為市區最主要進出及串連道路,日常交通流量大,又許多工商服務設施及機關單位皆位於此,日常工商旅次眾多。
現況金城市區停車空間已呈現不足狀況,為了改善金城市區停車空間不足問題,計畫於中正國小「公共設施編號文小一」新闢地下停車場,提供一般民眾、觀光旅客及校方停車需求使用,降低路邊違規停車,增進道路交通順暢。
配合前開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其地上操場部分亦一併重新規劃設計並施工,惟為設計操場旁看台,致無法依「金門特定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35點規定退縮6公尺建築,有關圍牆亦無法依上開要點規定退縮3公尺,爰依上開要點第36點規定提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本案範圍為學校用地,土地所有權人為金門縣,管理者為中正國小,位於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88巷以東、民權路以北、光前路以西所圍之土地,所屬地號為城西段205、210、236地號,共3筆土地,面積約2.047公頃。
初審意見:案為金門縣政府刻正推動之重大案件,今校方為配合操場、看台等活動空間所需,在校地已無其他空間可供調整之情形下,建議同意「文小一」學校用地鄰民生路45巷8弄之免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退縮。
第二案: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訂定「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專用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及回饋原則」)。
計畫緣起:金門特定區計畫自民國85年1月20日發布實施,為配合原有聚落紋理,劃設134處自然村專用區,面積共計932公頃,為金門特有之都市計畫分區,係維護傳統聚落及提供居住之重要空間,於自然村內仍保有許多閩式合院或洋樓之傳統建築。前於民國95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時,曾研議自然村邊界調整事宜,但仍未有具體作法,近年自然村蓬勃發展,部分自然村專用區發展近飽和,為解決及提供成長需求,宜有更健全有效率方式,引導自然村周邊土地合理開發,避免蛙躍式發展。
為滿足成長需求、兼顧自然村合理發展、合理回饋措施、維護自然村環境品質及採開發許可制等策略訂定「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專用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及回饋原則」,引導現況發展率達60%以上之自然村專用區周邊非都市發展用地,得申請變更為自然村專用區。後續將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將以個案變更方式訂定上開原則,第二階段則由開發者申請變更分區。
基上,本縣自然村專用區毗鄰地區土地規劃係金門縣重大建設計畫之一,本案係循個案變更,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重大設施之規定迅行變更,爰依相關規定辦理個案變更。
計畫範圍與面積:本案係配合自然村專用區周邊土地利用訂定相關變更作業原則,計畫範圍為金門特定區計畫範圍,包括大金門(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金寧鄉)及小金門(烈嶼鄉)全島,計畫面積計約15,536.28公頃。
初核意見:案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後,除有關停車空間設置標準等事項需提都委會審議外,餘建議照專案小組建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