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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農舍興建問題 陳玉珍協調農委會解套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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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陳玉珍與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協商修訂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以解決金門農舍興建問題。
(陳玉珍立委服務處提供)

縣籍立委陳玉珍與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協商修訂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以解決金門農舍興建問題。 (陳玉珍立委服務處提供)

關於金門地區興建農舍要求要臨界臨路以及劃設山坡地範圍等問題,縣籍立委陳玉珍昨(7)日參加國營事業總預算協商時,再度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反映地區鄉親及縣議會的聲音,經討論後,陳吉仲同意檢討「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放寬金門等離島地區農舍關於臨界臨路的規定,以務實解決金門地區農舍興建問題。至於山坡地劃設因事涉水土保持,陳吉仲也允諾帶回去研議後再回覆立委具體修訂方向。
立委陳玉珍服務處發佈新聞稿指出,關於金門地區興建農舍要求要臨界臨路以及劃設山坡地範圍等問題,金門立委陳玉珍已一再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多次反映,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檢討法規。昨(7)日立法院針對110年國營事業總預算持續進行朝野協商,陳玉珍立委也以黨團書記長身分,與中央各部會首長進行面對面的預算協商。她也抓緊時機與中央各部會討論金門地區亟待與中央協調解決的事項,農舍興建臨界臨路以及劃設山坡地範圍等問題,正是地區許多鄉親一再反映及縣議會熱烈討論的議題焦點。
陳玉珍立委向陳吉仲主委表示,現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就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但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金門地區沒有農業用地面積大小的問題。實務上來說金門一般農業用地面積普遍小於0.25公頃,如再被要求臨界臨路或是要求建築物退縮面積需納入農舍用地範圍,將可能導致可建築面積過小,或是農舍被迫蓋在緊鄰道路邊,導致安全性不足,甚至日後如遇道路拓寬,還得面臨拆屋等問題,顯然中央的一致性規定不適用金門地區的特殊情況。
立委陳玉珍提到,目前不論是有關「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或是「農舍因相關法令規定需退縮者」之等規定,都是依照農委會的通函解釋來處理。因此,如果農委會修訂「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將金門等離島地區做除外規定,金門農舍興建問題自然可迎刃而解。
對此,陳吉仲主委表示同意,他說會請相關業管單位檢討「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放寬金門等離島地區農舍關於臨界臨路的規定,讓金門地區的農舍興建問題得以解套。至於劃設山坡地問題,陳吉仲仍表示因事涉水土保持問題,他會與水保局再做內部研議,有具體修訂方向後再回覆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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