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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用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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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稅務局表示,騎樓用地只要沒有做生意,而提供給公眾行走,就可以申請減免地價稅。
金門縣稅務局指出,一般常誤認騎樓係登記在1樓房屋所有權狀,所以只有1樓可以減徵地價稅,事實上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因此2樓以上住戶一樣可以減徵地價稅,但記得要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如平房屋簷之騎樓走廊地,因騎樓上方無建物,可免徵地價稅;如為2層樓以上建物,則視其騎樓上方有幾層房屋分別減徵如下:騎樓上方有1層房屋,可減徵騎樓面積1/2;有2層房屋,可減徵1/3;有3層房屋,可減徵1/4;有4層以上房屋,可減徵1/5。
金門縣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係建物所有權狀層次有登載騎樓,至於地上建築物層數之認定,以建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現況應確實「供公共通行使用」,始符合減免規定,如堆置物品、停放汽機車輛、或供營業場所使用等,皆不符合減免規定。
金門縣稅務局暖心提醒民眾,因110年地價稅徵期甫結束,騎樓用地符合上述規定,而尚未申請者,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如果在111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111年度即可減免地價稅。稅務局基於愛心辦稅,提醒鄉親早申請早減免,核准減免地價稅後維持原來用途,不用每年都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洽詢,稅務局服務電話082-325197分機303(金湖、金沙地區),305(金城、金寧地區),313(烈嶼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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