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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研議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減免地價稅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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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副縣長李增財昨主持「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之既有巷道使用地號、面積認定及免徵地價稅事宜協調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副縣長李增財昨主持「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之既有巷道使用地號、面積認定及免徵地價稅事宜協調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稅務局研議「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之既有巷道使用地號、面積認定及免徵地價稅事宜,並在昨(四)日召開相關協調會議,由副縣長李增財主持,邀集建設、工務、地政局處及各鄉鎮公所相關單位與會,期透過集思廣益能研提出具體可行性作法,以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讓人民有感。
金門縣稅務局是在昨天上午九時起,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減免地價稅事宜協調會議,承辦單位報告指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減免地價稅,應由工務、建設主管機關或各鄉鎮公所建設單位,列冊送稽微機關辦理免徵稅賦事宜。
在其協調會中,針對下列事項的提案內容進行討論研議:
(一)、專案小組:由既有巷道、現有巷道用地主管機關建設處為召集單位,召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分區清查本縣「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
(二)、分工:
1、建設處:(1)、列冊「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土地地號資料。(2)、律定「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清查期程。(3)、召集相關單位,分區清查。(4)、依清查結果,列冊「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土地地號及該土地對應道路使用面積送稅務局辦理地價稅事宜。
2、各鄉(鎮)公所建設單位:提供「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土地相關資料送建設處。
3、地政局:依據「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清冊,協助測量其所對應之道路使用面積。
4、稅務局:依據建設處列冊「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土地地號及該土地對應道路使用面積資料,主動核免納稅義務人地價稅。
針對建管單位提出的既有道路與既有巷道的劃分與劃設、管理機關單位及其減免事項進行討論及充分說明外,有關經認定的道路容積與建蔽率已使用,且已存在價值並在申請基地內,是否要給予免徵地價稅,都是會議討論研議及思考的方向。
與會鄉鎮公所表示,鄉鎮公所僅核發既有巷道證明,依財政部相關函示規定所謂「列冊」,是指完成都計法定程序,明確為公眾使用的事實依據,列冊送稽徵機關辦理稅賦減免;至於若未經土地所有人表示願提供無償使用,沒有相關資料可稽核,建議則由土地所有人提出申請才予減免事宜。
鄉鎮公所亦指出在劃設時,無法確定是否劃設到法定空地,因涉及法定空地無法減免相關規定,因此建議由已有都市計畫的計畫道路列冊減免稅賦,至於其他部份依財政部函示,土地所有人主動提出申請為宜。
都計單位提出,針對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減免地價稅應先從法制上去釐清道路認定程序的問題,其次由實務上去認定是否免稅,並從最簡單的去做,自然村則列入第二階段,以免去爭議。
金門縣稅務局昨天的私有無償提供公共巷道用地減免地價稅事宜,協調會議經過與會各單位充分討論和研議後,副縣長李增財結論除依據現有辦法處理,由土地所有人自願提出申請,透過鄉鎮公所邀集建設、地政、工務單位現場會勘,完整資料送稅務局辦理減免稅賦,並由稅務局統一公告既有道路或既有巷道地價稅減免規定。
另外如果有特殊案例,再行研究處理,至於法定空地則無稅賦減免,自然村部份則由工務單位啟案調查及研究,以作為未來的參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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