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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需落實實聯制 違者不得提供內用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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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疫情升溫,為維護縣民健康,金門縣衛生局加強「餐飲業稽查及防疫措施宣導」,針對一般餐廳、連鎖早餐業者及賣場,實地輔導業者落實「餐飲業防疫指引」,加強宣導佩戴口罩及實聯制等防疫措施,未落實實聯制且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以避免造成疫調漏洞,保障消費者用餐權益及安全。
因應國內發生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社區傳播風險提升,且鑑於桃園西堤餐廳群聚案係因未落實實聯制,且確診2位移工因語言不通未能及時注意疫情,無法在第一時間被匡列篩檢,導致疫情擴大。衛生局表示,餐飲場所應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餐飲防疫管理措施」及「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裁罰規定」,始得提供內用服務。
衛生局表示,餐飲場所於「顧客用餐管理」務必落實下列事項:
一、實施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
二、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
三、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四、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
五、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之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
衛生局說明,餐飲場所業者違反「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衛生局已將此納入例行性食品衛生安全稽查重點,請業者、縣民以防疫優先全力配合。
衛生局長李錫鑫呼籲,防疫視同作戰,為防範疫情擴散及兼顧食安,餐飲業者務必配合指揮中心相關指示,執行實聯制、加強環境清消、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一同為防疫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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