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 2/14起報名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公告「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簡章」。(教育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公告「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簡章」,教育處指出,這項鑑定報名資格為110學年度就讀本縣國小二、四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1.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2.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二、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該班級前百分之二十。3.CPM成績達百分等級85以上。
教育處說明,鑑定初選一律採團體報名,符合報名資格學生,向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報名,由各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校內初審,再由特教組\輔導組統一造冊,造冊電子檔寄送中正國小承辦人電子信箱〈ka2094@cnc.km.edu.tw〉,並彙送報名表件至承辦學校辦理。
報名時間: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三)上班日8時至17時,逾時不予受理。另複選適用對象為通過初選之學生,由家長依繳費單完成繳費,即報名完成。報名繳費期限:111年4月11日(星期一)17時前完成繳費作業。
初選報名新臺幣600元,報名後,繳費單另行函發至原就讀學校,請各校承辦人轉交學生或家長,並請家長於3月1日(星期二)前完成繳費,一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複選報名費新臺幣800元,一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至於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免繳報名費(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另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免除2分之1費用(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教育處表示,初選評量將在111年3月12日(星期六)舉辦。複選評量則在111年4月16~17日(星期六、日)登場。初、複選考場均設於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另教育處提醒,1.報名參加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安置之學生,請家長詳細閱讀「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報名須知」,並參考「觀察推薦表」之特質,以確認是否報名。2.報名表及繳交證件須符合鑑定安置計畫規定,否則不予受理;倘有不實情事,撤銷其報名資格並追究責任。3.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初選結果公告: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鑑定結果公告:1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此外,初選成績複查申請時間:111年3月28日(星期一)至111年4月1日(星期五)8時~12時及13時30分~17時。複選成績複查申請時間:111年5月2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6日(星期五)8時~12時及13時30分~17時。
教育處另說明,110學年度就讀本縣國小二、四年級學生,其經鑑定通過安置111學年度二、四年級者之安置方式如下:
一、就讀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中正國小)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就讀該校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務)。
二、就讀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非中正國小)者,應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不得重複:1.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安置於中正國小就讀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該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務。2.一般智能資優巡迴輔導班:安置於原學區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巡迴輔導服務。
三、經金門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須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確認安置意願,並繳交安置同意書;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四、經金門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學生,無需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須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各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五、對於適應欠佳之一般智能資優學生,學校應積極提供輔導,並得視需要召開個案會議研商適當輔導策略。經校方輔導3個月以上仍未獲有效改善者,為維護學生之身心健康及適性發展,得由家長或學校提出重新安置申請,並提報學校特推會審議,經特推會審議通過後,檢附家長申請書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核備,以輔導學生回歸該校之普通班或轉回原學區就讀學校。
六、就讀外縣市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學生,因戶籍遷移等其他原因轉入金門縣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就學者,於符合轉入學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安置標準時,學校得以隨班觀察方式,提供學生參與課程,接受觀察的機會,其觀察結果(含學習檔案及相關佐證資料)應提報次學年度金門縣鑑輔會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