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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補助今受理登記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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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試所111年補助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今(1)日起至111年3月11日止受理申請登記。農試所111年將補助地區農戶設置安全蔬菜網室及果樹防鳥網室共10棟,正取10棟,備取5棟。敬請民眾備妥土地權狀謄本(或租賃契約書)等證明文件,於規定期間內至農試所填妥申請表完成登記,兩種網室設施限申請一種,且最多可申請兩棟。農試所將於登記截止後,組成評審小組現地勘查評選最後補助之棟數,民眾若有疑問可電話洽詢,333381,陳小姐。
鑑於近年來大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提高,農試所為改善地區農產品之食用安全,減少農藥使用,推廣地區農戶種植安全蔬果,依111年度農業產銷補助計畫,將補助地區農戶設置安全蔬菜網室及果樹防鳥網室共10棟,預計將正取10棟,備取5棟。同一申請人僅可選擇申請一種設施,同一申請人最多可申請兩棟網室或果樹防鳥網室。
農試所說明,每棟網室(簡易式)總面積144平方公尺(含)以上。每棟果樹防鳥網室(水平棚架式)總面積800平方公尺(含)以上。若為補助兩棟者,可選擇合併搭設為一棟,設施總面積需1600平方公尺(含)以上。補助經費以不超過總經費之49%原則,每棟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8萬5千元。農試所將於登記截止後,派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農戶之遴選及補助,並根據栽培情形及銷售狀況等各方面考量,由評審小組判定最後給予補助之棟數。
關於民眾申請111年補助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之評分標準,農試所指出,蔬、果栽培網室評分標準為:
一、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者,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二、作物栽培及田間衛生管理良好。
三、土地鄰近有水源且有設置灌溉設施可供安全蔬果栽培種植後灌溉者。
四、經營面積足夠,土壤質地、防風及排水設施均良好者。
五、有銷售管道、具穩定客源,且蔬果銷售狀況良好者。
六、本所輔導之安全農業示範農戶,於遴選時優先納入評分考量。
七、栽培戶必須接受本所及有關單位輔導與提供示範觀摩。
農試所也提醒,今年登記期限自今(111年3月1日)起至111年3月11日止,敬請有意申請之民眾,於上班時間,攜帶土地權狀謄本(或委託經營同意書、租賃契約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申請人印章至農試所,填妥申請表,完成申請登記。農試所將於受理登記截止後,派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現地勘查遴選,確定最後補助之棟數,民眾如有問題,可電話洽詢082-33338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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