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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圖書館出借圖書 作者可申請酬金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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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指出,為落實公共圖書館核心價值及鼓勵文化創作力,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自109年起展開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圖書館2館為試辦場域,自111年2月1日分階段受理創作者及出版者線上登記申請補償酬金,鼓勵符合登記資格之創作者及出版者踴躍登記。
適用登記的著作範圍包含創作者需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臺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補償酬金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每本書每借閱一次,即可核發補償酬金新臺幣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率為創作者70%、出版者30%。
試辦階段以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2館的年度借閱次數作為計算基準。補償酬金的發放採事後登記制,由試辦圖書館統計公告前一年度圖書借閱次數後,再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線上登記申請發放補償酬金。
經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書目合計約11萬餘種,109年度累計借閱逾79萬冊次,審核通過登記共有1萬0,414筆書目,110年共發放77間出版社及1,049位創作者補償酬金計40萬1,429元。
110年借閱冊數逾10萬筆,借閱次數達54萬次以上,登記申請補償酬金作業以110年度試辦館統計的借閱次數為計算基準,自111年2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放出版者及創作者登記。相關資訊請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https://plr.nlpi.edu.tw/)瀏覽,諮詢電話04-226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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