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國姓鄉調解委員會參訪地院

金門地方法院結合南投縣國姓鄉暨調解委員會參訪法院活動,辦理認識廉政與國民法官制度宣導,並於大門前合照。(金門地方法院提供)
國民法官法定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金門地院積極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宣導,日昨更結合南投縣國姓鄉暨調解委員會參訪法院活動,辦理認識廉政與國民法官制度宣導,讓大家對國民法官制度有進一步的了解,期能做好國民法官制度實施前的充分準備。
由國姓鄉鄉長丘埔生及調解委員會主席曾阿南帶領所屬幹部及調解委員一行14人前抵金門法院參訪交流,金門地院法官黃佩穎及書記官長李成在於金門司法大廈前歡迎遠道而來的貴賓。隨後由政風室主任及訴訟輔導科長等人員引導進入第二法庭,先由黃法官介紹法庭相關設施、民事訴訟程序,再旁聽金門地院審理民事事件的言詞辯論程序,從中瞭解民事事件審理的相關實務知識。緊接著,前往五樓會議室由法官助理長蔡蕙蘭簡介「國民法官制度」及政風室主任陳煌興介紹司法廉政,說明政風室在法院中落實預防貪瀆、查處不法與安全維護等功能,當前並致力於防範各項破壞司法信譽行為,並舉例說明各種破壞司法信譽的類型,以及民眾面對訴訟案件的正確處理程序。另外,從播放廉政署推出的「幸福 勻勻仔行」誠信主題微電影,彰顯「社會責任」、「企業誠信」及「正面價值」,讓參與者從中體認「誠信,是最踏實的路」。
南投縣國姓鄉鄉長丘埔生於活動致詞有感而發的表示,清廉的政府就會獲得人民的信賴,政府的存在價值除了顧客至上以外,廉能、誠信的價值,是每一個公務人員對自我最基本的要求。他也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未來一定要走的路,也是國家司法革新既定的政策,在來到法院之前,大家對國民法官制度應該不太了解,但經由蔡法助長深入淺出的說明之後,相信大家對國民法官制度已經有一個輪廓性的了解。另外,對於旁聽南投之光黃法官審理民事事件的過程,吸取了與過去參訪機關性質截然不同的知識與經驗,這也是本次參訪的一大收穫。
金門地院院長陳弘能於110年12月27日到任後即表示,司法院刻正推動各項革新政策,金門地院為提升人民對司法信賴與認同,將以推動「友善審判環境」與「宣導國民法官制度」為兩大工作主軸,致力於建構親民與清廉的司法環境,以完善程序保障,維護司法人權,落實「親民的司法」、「清廉的司法」理念。陳弘能並表示,國民法官法定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希望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因此,正式施行後,將由3位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經檢察官起訴,以地院為第一審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致生死亡結果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