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圖書券開始申請 將會有1萬3600位學生受惠
金門縣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自昨日起受理申請,其中交圖券在第一天計有三百四十人趕在首日開辦完成申請,教育處表示縣內學生有一萬二千名學生符合申請資格、旅台學生有一千六百名,總共將有一萬三千六百位學生受惠。
縣府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申請原訂於一一一年度改採線上電子化申請方式辦理,因目前請廠商持續優化系統中,因此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仍採紙本作業,縣籍旅台學生並自昨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教育處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填妥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件資料於上班時間到縣府教育處二樓申請,行動不便者請至縣府大廳服務台或親民接待室,由專人送件,或是採郵寄方式(請附上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由縣府寄回)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處表示,符合申請學生交通圖書券之資格為:就讀國內(外)學校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學生本人設籍金門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且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園、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六年以上者,或設籍金門縣烏坵鄉十年以上,且現仍設籍金門縣之在學學生,但上述所稱學生不含各類在職專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重讀或延畢學生、帶職帶薪人員、及其他已領取軍人退休俸(終生補助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退休(職)人員支(兼)領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人員及符合個人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之進修部(夜間部)學生。
至於符合申請學生就學津貼之資格為: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學生本人設籍金門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且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稚)園、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六年以上,或設籍金門縣烏坵鄉十年以上,且現仍設籍金門縣之在學學生。但已領有軍公教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子女教育補助及其他享有公費或免學費待遇者,不得申請。惟因公死亡辦理撫卹中之軍公教人員、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榮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之子女、特教班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及赴其他臺灣地區就讀本縣未開設相關科系之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學生,不在此限。上述所稱學生不含研究所、各類在職專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重讀或延畢學生、帶職帶薪人員及個人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之進修部(夜間部)學生。
教育處表示,相關辦法及申請表格均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頁便民服務區下載。另交通圖書券使用範圍除可搭乘飛機往返臺灣金門外,亦可於金門特約商店購買圖書文具,教育處於民眾申請時都會貼心的為申請人提供一張特約商店名冊及使用說明,請使用人務必詳閱。同時,教育處特別提醒民眾,家中有就讀幼兒園或小學的家長,使用交通圖書券時,務必陪同小孩一起前往特約商店選購,以免衍生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