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福建金馬建築師公會理監事訪縣府 提3項建議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837
字型大小: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陳澤修一行昨至金門縣政府拜會,與副縣長李增財和建設、工務部門就山坡地、都計審議及公共工程建設執行精進議題交換意見。
(楊水詠攝)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陳澤修一行昨至金門縣政府拜會,與副縣長李增財和建設、工務部門就山坡地、都計審議及公共工程建設執行精進議題交換意見。 (楊水詠攝)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陳澤修昨日與第十屆理監事及在地建築師至金門縣政府拜會,與副縣長李增財和建設、工務部門就山坡地範圍、都計審議、建管執行與自然村審議、公共工程建設執行的精進議題,在會中充分討論及說明,希望在相輔相成之下,對金門建設和公共工程有幫助。
陳澤修一行,是於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至縣府拜會,對提出三項建言,副縣長李增財表示,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與金門縣政府是伙伴關係,若沒有幾十年的配合,恐難有今日的建設發展成果,縣府以開放態度接受建言,只要對於建管和公共工程有提升的卓見,縣府都願意配合。
理事長陳澤修則表示,此次建築師公會至縣府拜會,係是希望新一屆理監事與縣府增加彼此認識,而且在建管業務與縣府有更多配合,如果縣府有任何需要,建築公會一定全力的協助,幫縣府推廣建管業務。
陳澤修指出在建管業務推廣中,政府有一些新措施,並遇到建管問題,希望透過議題的討論,能讓建管業務在往後的推行更順利,建築師執照送審有好的共識和方向。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在拜會座談首先針對於山坡地範圍執行提出金門縣實施山坡地範圍之水保已執行年餘,新施行關於限制人民權益事項的管制措施之相關執行的實施細則、審議項目及辦法應配合滾動式修調(半年或一年)以達簡政便民之實,建議針對金門縣進行山坡地範圍相關之作業程序建議事項為:
一、無涉及山坡地之建案基地樣態為以下:1、無整地開發行為(原建築面積位置)拆除新建。2、有合法建物立體增建、建物基地有部分涉及山坡地。3、但未開發使用山坡地範圍者。
二、建議向縣府溝通爭取,擴大適用簡易水保之內容例如:1、放寬基地面積。2、農業設施(如溫室及其他)。3、公共建築及雜項設施(如:機場設施、籃球場……等)。
縣府建設處回應,金門縣山坡地於109年五月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劃設,劃設後內政部每月將會比對衛星影像國土變異點送水保單位,避免未經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有關建築師公會針對山坡地範圍執行建議說明如后:
一、「無涉及山坡地之建案基地樣態」,是指「免申請水保的建築態樣」,例如原地拆除重建、合法建築增建且未於其他坡面整地者,這部分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釋認定得免申請水保,惟民眾於申請重建、增建程序時,申請單位仍應會同水保單位(農林科)核備或認定。
二、「建議向縣府溝通爭取,擴大適用簡易水保之內容,如:放寬基地面積、農業設施、公共建築及雜項設施……等」,是指「簡易水保的認定標準」。依據水保相關法規開發建築用地未滿500平方公尺、農作產銷設施之農業生產設施未滿1公頃、或設置公園、運動場地其他開挖整地未滿1000平方公尺,得採簡易水保申請。其面積認定是否以整筆地號面積或建築面積,因法規沒有明訂認定標準,縣府原則將採寬鬆方式認定。例如農舍申請時,如以該筆土地(地號)面積來認定將超過500平方公尺,故縣府將採建築物面積及實際需整地面積來認定是否符合採簡易水保申請的門檻,以達簡政便民。
其次,建築師公會對於金門縣都市設計審議、建管執行與自然村審議之精進表示,金門縣自實施自然村審議、建照申請及整體開發地區都市設計審議等制度以來,屢有申請民眾反應:「審議內容不明確」、「審議標準不一」、 「審議時程過長」等情事,顯已造成縣政府及該會會員執行業務之困擾,實有進行精進作為之必要。
建議:針對金門縣現行自然村審議、建照申請及整體開發地區都市設計審議作業之精進作為,建議事項如下:一、審議書件、內容標準化。二、審議流程簡化及審議時程縮短。三、跨局處整合審查事項,利用兩個月之建管抽查時間,會同都計及建管兩單位共同研議執行情況。四、參考友會執行每月送審執行疑義研討,以符實需。
建設處長李有忠說明,對於自然村及都計審議經過檢討,未來會加快,且是公正及可依循的;都計科表示未來仍持續朝審議分流及簡政便民的目標,至於審議書件標準化,已請金大作兩個自然村審議範本可作為參考,並請建築師公會繼續指教,讓自然村和都審都朝更明確和開放、透明方向進行。
另,李增財補充說明法令不行的就是不行,希望建築師跟業主明講法令的規定,才不會造成民怨,並成為與政府之間的潤滑劑,共同解決建築相關法令上的問題。同時,他認為都審及自然村審議時間應固定,以利申請送件。
有關建築師公會提出參與金門縣公共工程建設執行精進表示,該會做為金門縣在地專業技術團體,對金門縣的建設與發展責無旁貸。近年來,該會會員於執行公共工程案件過程均反映作業內容及要求與其他單位相差甚大,建議應有精進之必要。
建議:一、建議工務處比照建設處定期(如兩個月)召開業務執行研討會,針對建築師公會提出公共工程執行內容作相關窒礙難行之研討,以求工程品質完善,並建議第二、三級品管要求標準統一,不應不同標準造成案件執行之困擾。
縣府工務處說明表示,自建築師公會成立至今,對金門的建管和公共工程幫助很大;其中對於公共工程各縣市都有在執行,建築師公會可提供寶貴經驗供參考,並在三月份提出地區公共工程精實方案及辦理研討會,預定半年後檢視執行成果。同時,他表示縣府頒訂的可能是一個規定,但透過建築師公會實行轉換成漂亮建築案或公共工程,實體的呈現在鄉親面前,而建築師公會是政府一個很好的橋樑角色,希望持續對地區公共工程的鼎力幫助。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