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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考試報名至今止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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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將分第一試筆試、第二試筆試和第三試口試舉行。報名日期第一試自111年4月26日起至5月5日下午5時止。金門縣政府人事處提醒有意報考者,把握報名期限並提早預作準備。
這項考試,考試等別及暫定需用名額:(一)考試等別:三等考試。(二)暫定需用名額:138名。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考試日期:(一)第一試筆試:111年8月6日(星期六)。(二)第二試筆試: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至10月16日(星期日)。(三)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2年1月14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考試地點:(一)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二)第二試筆試:設臺北、高雄2考區。(三)第三試口試:設臺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一)本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分別與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同時舉行,應試科目相同者,均採同一試題。因本2項考試應考資格規定不同,且第一試錄取標準係依第一試全程到考人數分別計算,爰應考人於第一試報名時,須依應考資格規定及意願擇定報考「司法官」、「律師」或「司法官及律師」類科,以及應試考區。第二試報名則須經第一試報名之考試類科錄取,再擇定報考「司法官」、「律師(選試科目)」或「司法官及律師(選試科目)」類科,以及應試考區。
報名日期:1、第一試:自111年4月26日(星期二)起至5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2、第二試:自111年9月8日(星期四)起至9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第一試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11年5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第一試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報名方式:1、本考試第一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register.moex.gov.tw),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2、報名第一試之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於111年5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3、第二試報名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網頁查詢。 這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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