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具文化價值與特色 陳坑陳與秀墓公告為歷史建築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1,566
字型大小:
「陳坑陳與秀墓」業經金門縣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金門縣文化局提供)

「陳坑陳與秀墓」業經金門縣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金門縣文化局提供)

「陳坑陳與秀墓」業經金門縣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陳坑陳與秀墓的位置或地址,在金湖鎮塔后段745-2、747-1地號,總面積:633.96平方公尺。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為:
一、登錄理由: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基準一: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
陳與秀墓塋規模宏大,坐落地點為特選之地,前方可觀大海,後方以巨石為屏。早期此地雨水豐沛,軍隊尚未駐紮時周邊皆為水稻田,墓前凹地原為天然池水,水源自後方山石依順地勢流入匯集而成,族人稱其為風水池(石),又因「墓前凹地有水,田螺生在其中」,而被當地稱作「田螺墓」,展現出特有之地域風貌及地理風水上的吉地原則。
墓塋以灰砂建造而成,除層層堆疊之紋路顯其巨大壯觀外,更以不同線條形式加以裝飾。護牆平面似牛軛狀,頂層以雙波浪紋路雕飾,往下則雕有筒瓦,及規則排列之鋸齒形裝飾,似仿傳統建築常見之紅磚疊砌澀法。三組曲手皆雕有屋脊及筒瓦斜坡屋面與瓦當滴水之護檐,護檐下則有與護牆相同之仿紅磚疊澀裝飾。第一曲手屋脊外側以交叉波浪紋路作為裝飾,曲手脊飾依形推測如龍首形;第二曲手屋脊以惹草紋點綴;第三曲手體積較為矮小,屋脊平鋪成臺座。墓碑外形呈圓弧形,中央雕有瑞日、祥雲紋樣。藉由灰砂材料表現具傳統建築特色的墓塋構造,工藝精緻、技法超群,建築形式及建材表現出明代庶人墓的藝術風格,也呈現傳統閩南式龜甲墓之地域風貌。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基準二: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
墓塋由墓碑、墓桌、墓龜、正身護牆及三組曲手等構件所組成,整體構造皆以灰砂所建構,材料混合灰、土、砂、糯米等,可見石塊與蚵殼等成份,其墓體規模及完整性為金門罕見。
因地形因素墓體順坡而成,採階梯狀層層下降,藉由曲手向外延伸呈現階級感。三組曲手不似一般石構墓手由基、身、頂三部分石雕組成,個別以一體成形之灰砂夯築而成。第一、二曲手頂端均雕有屋脊及筒瓦斜坡屋面與瓦當滴水之護檐,第三曲手體積較為矮小,屋脊平鋪成臺座。灰砂為明、清二代建造墳墓時常見之構材,但大多為建構墓手、墓龜等構件時所局部使用,陳與秀墓塋整體皆以灰砂所夯實建構並完整保留至今逾600年,墓塋構造大致完整,顯見其特殊性。其反映地域建築材料與構築技術之特色,為明代早期灰砂構造的重要證據,兼具建築史及技術史之價值。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基準三: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
金門明代形制之古墓保存至今並屬法定文化資產者為石構墓居多,陳與秀墓一大特點即整體墓體皆由灰砂建構,規模宏大,墓碑中央雕有瑞日、祥雲紋樣,與墓龜一同立於架高156公分之墓桌上,呈現出立面高低層次及居高臨下之感,正身護牆及三組曲手除了原夯實堆疊之紋路外,更以不同線條及形狀塑形加以裝飾,整體層層堆疊之紋路更顯壯觀,裝飾紋樣也反映出地域建築的傳統特色。此墓墓主為陳氏八郎公宗派第八世五房下坑開基祖,歷經明、清至今近600多年仍維持其完整性,且世代傳承祭掃,不論是墓塋規模、形制與構築材料方式,均為金門明代墓塋少見,呈現地區性的庶民墓塋類型特色,具有特殊價值。
二、法令依據:《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