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有薪照顧假補貼6/1起申請 縣府修正核發對象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314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一一一年因應國小停課雇主發放員工有薪照顧假補貼計畫,修正核發對象為凡設立登記於金門縣之公司或商號,雇主於五月三日至二十七日給予所屬員工有薪照顧假,照顧就讀金門縣國小以下學童,即可提出補助申請,並將自六月一日起受理雇主申請;受雇員工應以家庭為單位提供雇主申請,但員工之配偶為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單位受僱人員,不得申請。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影響,金門縣各國小及幼兒園自五月三日至二十七日採居家線上學習不到校上課,囿於公部門員工得因照顧學童需求採居家辦公,而非屬公部門之勞工未適用上揭措施。因此,縣府為鼓勵私人雇主亦給予員工帶薪照顧假,由縣府補助雇主每日每位員工新臺幣八百元津貼,最高補助十九天為限,以減輕雇主及員工人事成本及生活負擔,鞏固勞資雙方關係。
此項補貼申請方式:(一)、由員工提供子女在學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交雇主填寫申請表送縣府審核。(二)、夫妻雙方應擇定由一方雇主提出申請,經查證為重複申請者,不予發放。(三)、申請表業已自二十日起在縣府前棟服務台或鄉鎮公所提供索取,亦可自行自縣府網站下載。
申請時應備文件:(一)、員工;1、學校開立之子女在學證明。2、能證明親子關係之戶口名簿影本。(二)、雇主:1、金門縣補助雇主發放有薪照顧假申請表。2、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相關證明文件。3、今年四至五月份薪資證明。
至於它的發放方式,由雇主依前點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連同有薪照顧假員工名冊暨應檢附文件於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前送縣府前棟服務台審核。經縣府審核通過後分批核撥,並於七月三十日前完成最後撥款作業。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