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110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得獎學生名單揭曉
金門縣政府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學金得獎學生名單揭曉,並於昨日公布在縣府教育網站,計研究生(博碩士)七人、公私立大學一○二人(含額外追加員額二人)、私立高中職十一人(含額外追加員額一人)、金門高中十五人、金門高職十五人,共一百五十人得獎,最高獎金二萬元、最低獎金二千元的不等獎學金,其應領之獎學金,由縣府依照公告合格名單統一匯入合格者所提供之金融帳戶,以資獎勵。
為鼓勵金門縣青年求學深造,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縣府特訂定金門縣政府獎學金辦法一種,規定其獎學金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相關規定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六年以上者。
金門縣政府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學金係於今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分為一般在學獎學金及研究生獎學金二種,且需符合相關規定: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國外大學在學學生當學期至少修滿十個學分,所修科目成績必須有半數以上屬A者始可申請;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暨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另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該項獎學金之申請,業經縣府審查完畢,並於昨天在縣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合格名單,分別為:
(一)、研究生獎學金: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一萬元,計四人得獎;博士班每名二萬元,計一人得獎。2、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獎勵金新台幣二萬元,計二人得獎。(二)、一般在學獎學金:(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生):1、公立大學(學院及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計五十人得獎,每名新臺幣四千元獎金。2、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計五十二人得獎(含額外追加員額二人),每名獎金新臺幣四千元。3、金門高中計十五人得獎、金門高職十五得獎,每名新臺幣二千元。4、國內其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計十一人得獎(含額外追加員額一人),每名新臺幣二千元獎金。
縣府獎學金之申請業經審查完畢,由縣府公告合格名單,其應領之獎學金,統一匯入合格者所提供之金融帳戶,凡申請者所載資料不實,經事後查證,違反該獎學金規定者,除追繳所得獎學金外,取消縣府各項獎學金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