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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招收轉學生 7/6截止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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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招收轉學生,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6日,每日8:30~11:30、14:00~17:00,逾時不予受理。並將於111年7月8日上午八時起,在金門高中舉行考試。 
報名方式:(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請備妥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證件於上班時間洽本校教務 處註冊組辦理。(二)通訊報名:請檢附詳實填寫之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證件,郵寄至:89345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94號「國立金門高中教務處註冊組」收。須於規定日期內寄達學校,方為完成報名手續。
招考對象:高二轉學生。報名資格:(一)申請適性轉學:符合「金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實施要點」規定之報名資格者,得申請適性轉學。(二)參加轉學考試入學:1.在公私立高中職一年級肄業學生,符合升讀高二之成績考查標準,持有學業成績單及在學證明書﹝學生證﹞者得報名參加本校舉辦之轉學生招收考試。2.報名參加轉學考試入學者,其德行不得含有小過以上處分。(三)有關大陸台商子女轉學生入學報名,另依「本校111學年度招收大陸台商子女新生、轉學生入學簡章」規定辦理之。 
繳交資料:(一)參加申請適性轉學:依據「金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實施要點」規定。(二)參加轉學考入學者,需繳交:1.報名表。2.學生證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3.照片二張﹝脫帽正面二寸半身近照﹞。4.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5.高中德行獎懲紀錄表正本一份。
錄取方式:(一)申請適性轉學:依據「金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實施要點」辦理。(二)參加學校轉學考入學者,於每年寒、暑假參加轉學考試,通過錄取標準者。 
錄取標準:(一)申請適性轉學:依據「金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實施要點」辦理。(二)參加學校轉學考入學者,國文、英文、數學三科合計總分達120分以上,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額滿為止;若考生成績,未符合上述之最低錄取標準,則學校得不足額錄取。 
錄取名額:每學期依該年級實際缺額辦理。(一)高二:6名。1.金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佔缺額中之50%,即3名。2.轉學考入學名額佔缺額中之50%,即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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