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北堤路迴龍宮前車禍肇逃 警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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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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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北堤路迴龍宮前,撞及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散落一地,駕駛未留在現場處置,導致後來經過的機車騎士碰撞飛散路中石頭摔車受傷。(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鎮北堤路迴龍宮前路段,日前深夜發生一起車禍,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衝撞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後揚長而去,導致後來經過的張姓機車騎士撞到石頭摔倒受傷。金城分局據報循線通知肇事者到案說明,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這起肇事逃逸案件發生於6月11日凌晨3時許,當時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北堤路迴龍宮前,撞毀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導致香爐及石頭飛散一地,然駕駛未留在現場處置,約一分多鐘後騎乘普重機行經該處的張姓駕駛,不慎再碰撞散落路中石頭摔車受傷。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掌握肇事者身份,依法究辦。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另依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務必留在現場或留下彼此聯絡方式,以免受罰甚至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