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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明日補受理商家申請地區振興券及旅遊券核銷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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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訂於明(22)日補受理商家申請地區振興券及旅遊券核銷。(建設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訂於明(22)日補受理商家申請地區振興券及旅遊券核銷。(建設處提供)

金門縣110年度地區振興券暨旅遊振興券發放流通金額總計新臺幣4億3,740萬6,000元,並為提高票券發放核銷效益,金門縣政府規劃新增「補受理商家申請核銷1日」,將於明(22)日同步補受理金門地區振興券暨旅遊振興券核銷,逾時不再受理。
縣府受理商家核銷期間原自去年11月1日起至今年5月31日止,總計受理地區996家商家申請,累計核銷金額4億3,526萬6,600元整,發放回收率約99.51%,餘價值213萬9,400元整票券未核銷。
縣府建設處於6月6日至13日間內部積極討論有關商家持有逾期未核銷票券議題,最終拍板考量本縣自4月起疫情升溫,5月疫情趨向高峰,影響商家出門群聚核銷意願,又發券目的係為振興地方經濟,為減少地區商家持券變現壓力,同時提高票券發放核銷效益,規劃新增「補受理商家申請核銷1日」,同步補受理金門地區振興券暨旅遊振興券核銷,逾時不再受理:
一、補申請核銷對象:符合「金門縣政府110年度促進經濟振興券核銷作業須知」申請資格規定之店家。
二、補申請核銷日期:6月22日於縣府上班時間(早上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三、補申請核銷地點:縣府節能辦公室(位於縣府中棟服務台右側廊道)。
縣府建設處表示,民眾若有金門振興券核銷相關問題,可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官網和粉絲團了解或電洽082-326204縣府建設處工商科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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