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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公益彩券盈餘運用 縣府辦理說明會暨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點閱率:912
縣府社會處長董燊主持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說明會暨教育訓練期能提高效能。(縣府社會處提供)

縣府社會處長董燊主持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說明會暨教育訓練期能提高效能。(縣府社會處提供)

縣府為使本縣轄內所有社福團體都有能力書寫計劃書特邀金大王興國博士傳授撰寫要領以提高效益。(縣府社會處提供)

縣府為使本縣轄內所有社福團體都有能力書寫計劃書特邀金大王興國博士傳授撰寫要領以提高效益。(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日昨在金城綜合社會福利館2樓多功能教室辦理111年度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社福團體說明會暨教育訓練,社會處長董燊出席說明會時指出,各縣市每年依一定比例分配到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應有效運用本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及共同推展本縣各項社會福利服務,藉由說明會使社福團體能更了解本基金推動方向,同時提高本縣公益彩券盈餘運用的執行率。
董燊表示,楊鎮浯縣長很重視公彩基金的有效運用,有關金門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近年來每年挹注分配款逾新台幣1億3千多萬元,如何將這筆善款更有效運用是縣府的努力目標,該處也竭盡所能,希望各項社福工作能做得更好。而有關公益彩券盈餘資訊,包括公益彩券相關法規及宣導事項、會計月報、委員會專區、補助機構團體及季報表等均可於「公益彩券盈餘專區」查詢。
此外,為使本縣轄內所有團體都有能力書寫計劃書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提出申請,該說明會暨教育訓練也特別邀請國立金門大學企管學系王興國博士(兼任進修推廣部主任),到場傳授與會各社福團體協會書寫計劃書流利秘訣以及實例操作基本格式。
社會處說明,本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社會福利機構(團體)補助對象為依法立案之公益社會福利團體、機構或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且於本縣內從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或慈善等公益事業者。補助原則旅遊聯誼、休閒聚餐、義賣活動、考察、國內外差旅費、加班費等非具公益性質之活動及各項活動紀念品、摸彩品、宣導品、禮品、獎金及服裝等皆不予補助。社會處也提醒社福團體,凡受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辦理之活動,記得應於海報、會議資料、布條、背板等文宣及購買之設施設備上標示「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字樣,或使用「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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