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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疫遷籍影響配售酒資格 可申請恢復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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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受理金門縣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金門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作業,將自八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十九日止共計五天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含午休時間),在縣府財政處受理申請(逾期不受理);在其申請時,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請親友代為送件)及載有個人(現戶及除戶)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恢復設籍文件一份;至於經過認證通過(合格)之名冊,將於八月二十九日前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文通知個別申請人。
該項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申請資格,自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因疫情出境逾二年致戶籍遷出,惟於受理認證期間(一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前(含)恢復金門縣設籍,且遭遷出或出境前已取得配售資格:(一)、一般設籍(滿四年)。(二)、身分證字號第一碼為英文字母號「W」或出生地為金門),且非治安疑慮人口或其他因侵權遭金酒公司取消資格者。至於申請文件,不論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購資格,一律不退還申請文件。
縣府提醒,凡申請通過認證者於今年九月五日至七日三天內,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辦理申購,僅限現金交易),逾期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另,其後續三節配售請於各節鄉鎮配售期間向戶籍所在村里配售點申購。此外,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受託人應出具委託人授權之委託書兼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於規定配售期間、地點辦理各節酒品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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