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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者間隔3個月無急性症狀後再接種疫苗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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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表示,有關確診者COVID-19疫苗接種建議,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111年第5次會議決議,無論是否具感染史,建議應依各廠牌應接種劑次,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間隔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COVID-19疫苗。
疫情指揮中心指出,確診者若已無急性症狀且符合解隔條件,如有因工作需求、工作性質等原因導致感染風險可能增加;免疫力/免疫功能低下導致感染風險增加;或因應入境其他國家時疫苗接種紀錄查核之需等需求,可經醫師評估適宜接種後,無須間隔3個月,即可接種尚未完成之COVID-19疫苗劑次。
至於昨(6)日金門地區新冠疫情新增106名COVID-19確診者(K10306-K10411),確診累計10,411例,約占本縣常住人口15.67%。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目前收治中64例,其中無症狀或輕症55例,中症7例,重症2例;確診者居家照護745例。另經衛生局疫調,密切接觸者新增匡列居家隔離者131人,目前居家隔離267人,解除居家隔離85人。
此外,地區指揮中心說明當前金門縣與中央的防疫政策一致的,重心均放在確診者之分流;其中,中、重症之確診者為收治重點,並以金門醫院為中心,至昨天止,醫院負壓及專責病床總計40床,已使用17床(含1位居隔個案),尚有空床23床,顯示地區各單位的應變得當與醫療資源能量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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