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配售酒2項資格認證 明天起受理申請
金門縣一一一年中秋節配售酒設籍金門縣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專案配售資格認證、金門縣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金門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將自明(十五)日起至十九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含午休時間),在縣府財政處受理申請,逾期不受理。
今年的秋節專案配售資格認證於今年九月十日(含)前年滿二十歲,於一一○年九月十日至今年九月十日連續設籍金門縣並有實際工作者,但如已符合金門縣一一一年中秋節配售酒實施計畫其他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本認證。
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請親友代為送件):(一)、申請表一份:申請表可於縣府財政處網站本公告下方下載,請申請人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二)、已連續設籍本縣滿一年之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1、戶政事務所「遷徙紀錄證明書」正本。2、身分證影印本(一一○年九月十日(含)以前)。3、載有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薄影本一份(除身分證影本外,其他應為一個月內申請之文件)。
至於已連續在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1、在職證明書正本(應為1個月內申請之文件)。2、商工登記資料或政府核准商工登記公文書影本(申請人為負責人時提供)。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表正本(應為一個月內申請且投保公司須設立在金門)。4、派令、調職令或聘書影本(公部門適用)。5、其他足資證明前開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
至於金門縣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金門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請親友代為送件)及載有個人(現戶及除戶)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恢復設籍文件一份;至於經過認證通過(合格)之名冊,將於八月二十九日前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文通知個別申請人。
該項認證申請資格,自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因疫情出境逾二年致戶籍遷出,惟於受理認證期間(一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前(含)恢復金門縣設籍,且遭遷出或出境前已取得配售資格:(一)、一般設籍(滿四年)。(二)、身分證字號第一碼為英文字母號「W」或出生地為金門),且非治安疑慮人口或其他因侵權遭金酒公司取消資格者。縣府提醒,其認證合格名冊,縣府於今年八月二十九日前公佈於財政處網站,不另行文通知個別申請人,請通過認證者於九月五日至七日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辦理申購,僅限現金交易),逾期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另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受託人應出具委託人授權之委託書兼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於規定配售期間、地點辦理各節酒品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