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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不法侵害兒少 縣府辦理兒權公約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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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兒童權利公約(CRC)教育訓練,邀請李碧琪擔任講師讓大家了解公約四大原則,社會處長董燊期許營造溫馨的兒童成長環境。(縣府社會處提供) 縣府辦理兒童權利公約(CRC)教育訓練,邀請李碧琪擔任講師讓大家了解公約四大原則,社會處長董燊期許營造溫馨的兒童成長環境。(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26日下午在文化局3樓會議室辦理兒權公約教育訓練,期待增進本縣社福機構團體及兒少相關單位了解兒童的基本人權,實現該公約所承認之各項權利;在行使職權時能符合公約有關兒少權利保障之規定,避免兒少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並積極促進兒少權利之實現。
縣府社會處長董燊表示,縣府團隊重視兒童成長環境,各單位應了解兒童權利,因為兒童身心尚未發展成熟,與社會普遍「囝仔人有耳無嘴」的氛圍,使兒童發展身處不利處境,而需要法律的特別保障,對此,CRC向兒童承諾免於暴力、免於歧視與鼓勵參與的成長環境,並使每一位兒童皆有機會發展潛能,以為將來的成年生活預做準備。
這項教育訓練邀請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專員李碧琪擔任講師,另運用課程辦理方式來進行「意識提升」措施,藉以消弭與改善歧視性的社會態度,並認知兒童的獨立性會隨著兒童各方面能力的發展而逐漸提升,讓大家了解公約四大原則,包括禁止差別待遇、兒童最佳利益、兒童表意權、兒童生存和發展權等,例如兒童可以參與會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被歧視排擠等權利,扭轉社會大眾對兒少之弱勢對待,以營造溫馨的兒童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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