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籍旅台學生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10/3起申請
金門縣一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縣籍旅台學生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申請將於十月三日上路,仍採紙本方式辦理,屆時記得備妥相關申請文件,亦可委託代辦申請,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二樓,行動不便者,請至縣府大廳服務台或親民接待室,由專人為您送件;或郵寄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以郵戳日期為憑。
縣籍旅台學生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申請相關訊息,縣府教育處業已在日前於金門教育fun學趣網站發布,申請期限自十月三日起至十月十七日止受理,逾期不予受理(遇假日順延至次星期一);凡符合申請就學津貼者,請提供土銀或郵局存摺,若提供他行存摺者,須扣匯款手續費新台幣十五元,至於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請逕至縣府教育處網站下載。
有關交通圖書券及就學津貼發放額度:
(一)、交通圖書券每生每學期發給面額五百元之交通圖書券四張,合計二千元。
(二)、就學津貼:
1、高中(職):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三千元之就學津貼。
2、大專院校學生: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五千元之就學津貼。另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前三年比照高中(職)學生發放,後二年比照大專院校學生發放。
至於其申請資格分別為:
(一)、交通圖書券:就讀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文具券:
1、學生本人設籍金門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
2、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稚)園、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六年以上。
(二)、就學津貼: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金門縣學生就學津貼:
1、學生本人設籍金門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
2、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稚)園、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六年以上。
3、未領有軍公教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子女教育補助及其他享有公費或免學費待遇者(但因公死亡辦理撫卹中之軍公教人員、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榮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之子女、特教班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及赴其他臺灣地區就讀金門縣未開設相關科系之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學生,不在此限—但書之規定進修部學生個人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得適用)。
此外,配合縣府防疫政策,實施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雙手,額溫超過三十七點五度者,禁止進入辦公場所,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