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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月 縣警局將針對易肇事路口進行執法取締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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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將本(9)月份訂為「交通安全月」,縣府相關單位及金門監理站等交通單位將舉辦一系列活動,以提醒用路人遵守交安規定,推動民眾遵守路口安全文化。縣府也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並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縣警局指出,據交通部統計,全國交通事故有6成都發生於路口,肇事原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為主,而交叉路口的行人死傷案件更是逐年攀升。
為響應交通安全月行動,本縣相關交通單位將辦理以下活動,以推動路口安全文化:
1、教育處辦理幼兒園小朋友「安全過馬路-放心入校園」活動。另於金門大學開學後,針對新生辦理機車駕駛安全宣導。
2、觀光處辦理本轄易肇事路口工程改善,強化路口安全。結合本縣廣播電臺、有線電視臺,及利用金城車站、金湖車站的電視牆播放路權宣導影片。
3、警察局辦理戶外媒體宣導(大型看板、公車車體及車廂內及戶外LED播放),針對民眾宣導交安觀念。持續前往各機關、學校、社區等辦理交安宣導活動;並持續進行路口安全執法。
4、金門監理站前往校園辦理「大型車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風險實境體驗活動」。於機車考照時宣導「車輛-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
縣警局表示,為養成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之觀念,自9月1日起將持續進行路口安全執法,針對本縣易肇事路口進行執法取締,重點執法路口、路段為:1、金城鎮民生路、民權路口。2、金城鎮民族路、民權路口。3、金城車站前路段。4、金湖鎮市港路。5、金湖車站前路段。6、金湖鎮環島南路成功路口。
縣警局指出,警方也會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及闖紅燈等項目加強取締。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行經有燈光號誌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多加注意,並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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