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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都計建管法令知識講習 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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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完善縣轄建築管理,繼施工管理及使用管理相關法令講習後,10月28日、11月4日及11月11日,連續三週星期五下午將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辦理3場次「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相關法令講習」,並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建設處表示,金門縣建築管理在軍管時期核發建築令及竣工證明,直至民國84年10月正式納入全國建築管理體系,始核發建築執照,並於民國85年1月20日全面實施都市計畫。但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相關法令不斷與時俱進,縣府為使相關人員及民眾瞭解最新法令規章與申請過程所需注意事項,並藉由講習會搭起政府與民眾之間業務溝通的橋樑,特別辦理一系列講習。
負責承辦本次講習的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表示,本次講習會共分為3場次,已向內政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認證,可登錄建築師積分證明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其課程內容如下:
第一場: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13:30~16:50。講習內容:一、建築執照申請書圖文件、協助檢視作業應注意事項、建築執照抽查、缺失改善及常見缺失說明。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土地使用許可審議規範法令說明宣導。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有關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作業相關解說。
第二場:111年11月4日(星期五)、13:30~16:50。講習內容:一、圖利與便民。二、建築技術規則無障礙建築物專章說明。三、建築技術規則無障礙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實際案例。
第三場: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3:30~16:50。講習內容:一、建築技術規則防火避難重要函釋解說。二、建築管理執行事項爭議解說。三、建築物無障礙查驗缺失。
本次講習全程免費,各場次預計60位名額(額滿為止),報名方式採E-mail(t328712@ms35.hinet.net)、傳真(082-328713)或電洽公會吳小姐(082-328712)等方式辦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月21日下午5時止,請逕至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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