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收件至10/14
2022金湖海灘花蛤季「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區分「金湖采風組」和「花蛤活動組」,金湖采風組以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題材為限;花蛤活動組以金湖鎮海灘花蛤季活動內容題材為限。收件日期至10月14日止,時間為每天08:00至17:30(國定例假日除外)。
金湖鎮公所說明,作品規格為沖放6×8吋(可全放)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6×8吋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信封請註明「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組)」字樣。
獎勵部分,各組分取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幀。各組分取第二名1名,獎金6,000元、獎狀乙幀。各組分取第三名1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幀。各組分取佳作若干名,各得獎金1,000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金湖鎮公所表示,該競賽以表現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及金湖花蛤季風采為主題,透過鏡頭的捕捉,呈現金湖鎮人文薈萃、景色秀麗的獨特風情,並藉此讓民眾對海洋資源的活力、特色、關懷與永續有更深刻的體會。
金湖鎮公所提醒,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如有疑問可洽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