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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乾物燥 消防局呼籲鄉親勿隨意燃燒雜草及金紙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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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乾物燥,金門連日來傳出多起山林田野火警,消防局呼籲鄉親勿隨意燃燒雜草及金紙。(消防局提供)

天乾物燥,金門連日來傳出多起山林田野火警,消防局呼籲鄉親勿隨意燃燒雜草及金紙。(消防局提供)

金門連日來傳出多起山林田野火警,雖無人員傷亡,但也造成部分財損,縣消防局表示,秋冬季節天乾物燥,加上東北季風肆虐,極易引發火災,卻常見部分民眾便宜行事,未經許可即從事田野引火燃燒行為,焚燒金紙也未做好防火安全措施,提醒鄉親勿任意焚燒雜草及金紙,以免造成憾事,追悔莫及。
消防局指出,10月11日在金寧鄉下后垵的田野火警,燃燒面積約2萬2,600平方公尺,並延燒到1間民宅、2輛汽車及10台機車;10月12日金寧鄉大學路附近也傳田野火警,燃燒面積約2,000平方公尺;同日在金湖鎮惠民農莊的田野火警,因強風吹倒枯樹,樹倒下時扯斷電線桿,電線短路產生火花引發火災,燃燒面積約500平方公尺,這3起火警原因雖各有不同,但過往很多個案最後調查結果仍與民眾任意焚燒雜草難脫干係。
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田野引火燃燒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違反規定者,依據同法第四十一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另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引火人應於五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金門縣政府已於109年1月21日公告「本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111年度截至9月份,因未經許可逕行田野引火燃燒而遭裁罰案件已達3件,分別是111年1月份昔果山吳姓民眾、111年8月份小西門戴姓民眾及111年9月份榜林方姓民眾,提醒鄉親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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