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離島建設基金及前瞻計畫執行情形檢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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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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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秘書長陳祥麟昨主持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1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檢討會議。(翁維智攝)
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1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檢討會議昨日下午召開,縣府秘書長陳祥麟強調,中央對地方補助項目的考核非常重視,尤其年底將屆,針對進度落後計畫,提醒各單位務必採取改善對策,掌握工進,期於年度內辦理結案。
陳祥麟說,國家發展委員會未來對於離島基金補助計畫滾動檢討新興計畫的核定,設有激勵機制,也就是說執行率較佳的離島縣在滾動檢討計畫審議時可以獲得較高金額的基金補助。因此請各單位能夠確實依據計畫預定進度與檢核點來執行計畫控管,提高經費執行率。
這項檢討會議昨日下午四時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秘書長陳祥麟主持,縣府局處及相關機關代表與會。
承辦單位縣府行政處指出,111年度計畫計29案,本季結案計1案,進度超前計5案,進度正常計21案,進度落後(實際進度與預定進度相減,負5%以上)計2案。另110年度保留計畫計6案,本季結案計3案,結案申請中計1案,進度正常計2案。
行政處並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1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方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2.0(110-113年)截至目前為止,已獲核定計畫計59案;其中,食安、少子化計13案,城鄉建設計29案,水環境計17案。總經費計47億5,622 萬餘元,其中中央補助計35億4,351萬元。
另本季前已解除列管計20案,列管中計39案;其中,進度超前計2案,進度落後計4案。本季執行進度已達100%、或已完成工程驗收結算之計畫計有6案,包括城鄉建設3案;水環境3案,建議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