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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上校行賄吸收案 金門地檢署提出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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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國軍上校向○○遭邵○○行賄吸收一案,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接受訪問時就偵辦邵○○部分提出說明。(莊煥寧攝)

媒體報導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國軍上校向○○遭邵○○行賄吸收一案,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接受訪問時就偵辦邵○○部分提出說明。(莊煥寧攝)

 針對媒體報導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國軍上校向○○遭邵○○行賄吸收一案,金門地檢署昨日接受訪問就偵辦邵○○部分說明指出,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提起公訴,現由法院審理當中。
 據媒體報導,陸軍步訓部作發室上校主任向○○在2019年間被曾任記者的邵○○吸收,每月收取4萬元「內應費」,承諾為中共效力,在戰爭發生時作為內應或消極不抵抗,向○○甚至成為史上第一個穿軍服錄下「投降承諾書」、誓言早日完成兩岸和平統一使命的軍官,十分離譜。高雄地檢署認定向○○總共收取14期、共56萬元,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
 金門地檢署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先前接獲情資顯示曾擔任記者以及旅行社負責人之邵○○,已遭中共情治單位所吸收,並涉嫌為中共情治單位在我國境內發展組織後,該署旋即積極蒐證,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國安站)發動搜索、扣押等偵查作為,並向法院聲押獲准。
 金門地檢署及國安站,從扣押證物中發現邵○○自105年起即開始接近向○○,並於108年底以每個月4萬元的工作費、許以未來升官發展等不當利益,已成功吸收向○○,甚至讓向○○簽下效忠承諾書,配合穿軍服錄影表態等,但因向○○職務已經轉調至高雄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為了澈底追查向○○所涉犯行,金門地檢署乃報請最高檢察署就向○○涉案部分,核轉由高雄地檢署偵辦。
 金門地檢署指出,關於邵○○涉案部分,該署於今年10月7日偵結,以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提起公訴,現仍由法院接押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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