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公告 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及主任甄選 12/5報名
儲備候用校長甄選
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金門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甄選,將於111年12月5日上班時間08:00~17:30,在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受理報名。符合甄選對象及資格有意參加者,可檢同有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這項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甄選,目的係為儲備品德高尚,身體健康,具有優異教育專業素養及卓越領導才能之教育人員,以為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校長候用人選。
甄選對象及資格:凡現任本縣中、小學校教師曾參加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合格,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服務成績優良(最近五年內考核未考列第4條第3款或丙等者):每人以參加一個教育階段別(國中或國小)甄選為限。
(一)申請國民中學校長甄選應持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1.曾任國民中學教師五年以上,及各級學校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2.曾任國民小學或中等學校教師三年以上或合計四年以上,及薦任第八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相關工作二年以上。3.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合計七年以上,其中擔任國民中學教師至少三年,及國民中學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二年以上。
(二)申請國民小學校長甄選應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1.曾任國民小學教師五年以上,及各級學校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2.曾任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教師三年以上或合計四年以上,及薦任第八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相關工作二年以上。3.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合計七年以上,其中擔任國民小學教師至少三年,及國民小學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二年以上。借調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擔任各中心主任、督學者,其資格比照學校一級單位主管之行政工作認定(惟仍須在本縣學校擔任主任至少一年以上),另外縣市教師介聘或甄選本縣教師者,須於本縣學校擔任主任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名。
甄選項目及程序:(一)初選:以資績成績為主,資績成績總分為100分,達60分者始得參加複選。(二)複選:採計筆試及口試成績。錄取成績計算,以資績、筆試、口試等三項合計,擇優依序錄取。
評分標準:(一)資績審查評分:佔40%(各項經歷、服務等資格)。(二)筆試:佔40%(以學校行政及國民教育專業知能為範圍)。(三)口試:佔20%(暫訂自我介紹-2分鐘、即席教育專題講演-3分鐘、問題詢答-10分鐘)。
甄選預定錄取名額:各組錄取分數為75分。(一)國中:共計2名。(二)國小:共計3名。
筆試及口試日期:112年1月8日(星期日)參加人員請於當日8時前完成報到;筆試及口試地點:另行公告於教育處網站。
儲訓時間與地點:錄取人員須接受8週儲訓。(一)儲訓期程:1.預備課程:2天,採線上教學,112年2月17日(星期五)至18日(星期六)。2.實體課程:(1)國中:112年3月6日至4月28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2)國小:112年3月6日至4月28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二)儲訓地點:1.國中: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2.國小: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其他有關規定事項:(一)甄選錄取人員,由金門縣政府安排參加儲訓,結訓成績及格始具備國中或國小校長候用資格。(二)經儲備完成並取得證書之候用校長不得拒絕借調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服務學習之義務,借調人數視金門縣政府業務需求後協調辦理。
儲備候用主任甄選
記者楊水詠/縣府報導
金門縣112年度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主任甄選,將於111年12月5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縣府教育處學管科受理報名,並繳交相關報名表件,將錄取國中儲備候用主任五名、國小五名,可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如有特殊情形得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
此次的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主任甄選係依據國民教育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辦理,目的在為儲備具有教育專業素養及行政領導才能之教育人員,以擔任金門縣國民中小學主任而辦理甄選事宜。
它的甄選資格:(一)國中主任:依據儲訓辦法第六條第一項,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相關資格者,得參加國民中學主任甄選。另依同條第二項,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中學主任甄選。(二)國小主任:依據儲訓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相關資格者,得參加國民小學主任甄選。另,依同條第二項,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小學主任甄選。
有關資績計算以積分審查表為核算標準,報名時間於12月5日受理,須繳交甄選儲訓資績積分審查表內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一份,積分之計算皆以報名當日實際送審之資料為準,並不得於事後補件。
另,國中小儲備候用主任甄選總分為一百分,達六十分者始得參加甄選,以甄選人員之資績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評分標準,績審查佔百分之百,將錄取國中儲備候用主任五名、國小五名,錄取人員須接受六週儲訓,未參加儲訓或儲訓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另,學員經甄選錄取後,無故不參與儲訓研習,3年內不得再報名候用主任儲訓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