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再查獲2位民眾預備投票行賄

金門地檢署再查獲二名預備投票行賄之民眾,各諭命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候傳。(金門地檢署提供)
洪姓與花姓二位民眾蒐集有意賣票之投票人向某議員候選人兜售,金門地檢署複訊案件關係人後以二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預備投票行賄罪,各諭命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候傳。針對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各類型違反選罷法案件,地檢署執行已多波偵查作為,已聲請羈押5人、命具保候傳8人。
繼日前查獲現金賄選案件後,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再於24日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等單位,執行搜索、約詢等偵查作為,經檢察官陸續複訊案件關係人後,認被告洪○○(男)、花○○(女)二人涉嫌蒐集有意賣票之投票權人名單,藉以向本縣第一選區某議員候選人進行兜售,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2項預備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各諭命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候傳。
金門地檢署指出,針對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就各類型違反選罷法案件,該署迄今執行已多波搜索、約詢、拘提、複訊等偵查作為,並針對其中犯罪情節重大者,聲請羈押5人、命具保候傳8人。
金門地檢署強力呼籲候選人應循合法正當方式尋求選民支持、認同,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可利用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之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24小時均有該署同仁值班接聽,或者是掃描該署QR code得以通訊軟體LINE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分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