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社區環境教育 環保局廣邀計畫提案
本縣環保局辦理「112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社區即日起至12月30日前將申請計畫書送環保局申請與審查。
環保局指出,本項計畫是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導,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主辦,目標在於協助社區透過環境調查,找出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希望藉由環境調查與培力的方式,進行社區環境教育扎根工作。
環保局指出,計畫申請資格包括:(一)政府立(備)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且已有環保義工組織。(二)未曾執行環保小學堂計畫、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或未曾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之社區。
計畫之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明(112)年11月10日止。至於申請類型及條件分為:(一)單一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2.執行本計畫及「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二)聯合型:社區必須具有共同營造精神,提案時務必敘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1.擔任母社區者須於近10年曾參加過本計畫或相關類似計畫。2.執行本計畫及「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在補助經費方面,本計畫經費以納入預算為原則;其餘不足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及社區自行負擔。(一)單一型: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二)聯合型(2聯合以上):社區聯合提案者,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在執行議題上,包括: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護與管理、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及永續利用、環境保護與復育及其他環保議題。
關於成果報告,在計畫完成後,編製靜態與動態成果報告,靜態成果報告含環境維護及推廣環境教育學習成果,每場活動請註明日期、主題、學習對象及人數、記錄學習的過程及成果等,並以文字、圖片或相片;動態成果報告則以影像編製3至10分鐘之影片,例如:具體展現本計畫之執行績效及亮點。
有關「112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之詳細規定,可上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網站「補助訊息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