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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測庵邊、后壟、陳坑、漁村地籍圖 地政局辦宣導

發布日期:
記者: 高凡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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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辦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相關程序。(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辦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相關程序。(地政局提供)

金湖鎮庵邊段、后壟段、陳坑段及漁村段等四段圖解區範圍列入112年地籍圖重測地段,為使重測區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了解重測之相關作業程序,及維護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金門縣地政局於111年11月28、29日在蓮庵、正義及溪湖里辦公處舉辦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
地籍圖重測宣導會由地政局副局長關嘉荣主持,轄區里長及土地所有權人都很踴躍參加,現場除進行簡報說明重測相關實務、法令規定及所有權人相關權利義務事項外,並與參加人員進行雙向溝通,積極回應現場民眾建言,以確保土地所有權人自身權益。
地政局表示,本年度已完成金湖鎮料羅村測段、瓊林村測段、湖信測段計1,658筆土地重測,目前本縣數值化土地已達94.5%,位居全國第一高數值化地區。另為邁向全縣地籍圖數值化目標,奉內政部核定本縣112年度地籍圖重測計畫,將辦理金湖鎮庵邊段、后壟段、陳坑段及漁村段等四段圖解區範圍共1,520筆土地地籍圖重測,相關地段係於70~72年間採圖解法施測,因使用日久,致圖紙伸縮、折損破舊,致土地複丈困難,影響測量成果精度。目前設備及測量技術進步,利用電子測距經緯儀及衛星定位測量GPS,配合電腦作業,可有效提高測量精度,解決地籍圖問題,即以數值法辦理地籍圖重測,重新測製地籍圖、計算面積,以求圖、地、簿相符,同時為宣導地籍圖重測相關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特於實施重測前舉辦宣導會。
地政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於接到地籍調查通知書後,配合於指定日期親自或委託他人會同地籍調查人員到場指界、設立界標,地籍調查時,土地所有權人到場而不能指界時,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83條第2項規定得由重測人員協助指界,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協助指界結果者,視同自行指界,另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接到地籍調查通知後,不到場或到場不指界,而逕行施測者,於重測結果公告期間,不得聲請異議複丈,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請務必在通知指界日期到場指界,如未能親自到場者亦得委託他人到場或洽重測人員另擇期辦理。
地政局特別呼籲土地所有權人,本次地籍圖重測各項作業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另重測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地政局測量科,電話(082)321177轉分機63235,工作人員將竭誠為鄉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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