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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民權路發生機車追撞自小客車事故 2女送醫治療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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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民權路184巷日昨晚間發生機車追撞自小客車的交通事故,造成機車車頭毀損,機車駕駛與乘客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
(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鎮民權路184巷日昨晚間發生機車追撞自小客車的交通事故,造成機車車頭毀損,機車駕駛與乘客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 (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鎮民權路184巷日昨晚間發生1起機車追撞自小客車的交通事故,機車車頭毀損,機車駕駛及乘客全身多處擦挫傷,經消防人員送醫治療,肇事原因由金城警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指出,這起車禍發生於5日晚間7時30分許,黃姓女子駕駛普重機車附載劉姓女子沿民權路往救國團方向行駛,於民權路184巷口前方與歐姓男子所駕駛欲左轉民權路184巷之自小客車,追撞造成機車車頭毀損,駕駛黃女及乘客劉女全身多處擦挫傷,經消防隊初步檢查後送部立金門醫院做進一步治療。雙方駕駛經警方實施酒測,皆未有飲酒情形。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金城分局提醒駕駛人駕車行駛於道路應遵守速限,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夜間要開啟大燈,有突發狀況才能及時反應,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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