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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配售酒資格認證或恢復 12~16日申辦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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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一一二年春節配售酒設籍金門縣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專案配售資格認證、金門縣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金門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將於明(十二)日起至十六日共計五天,均在縣府財政處受理申請,逾期不受理;至於其申請認證合格名單,縣府於二十九日公佈於財政處網站,不另行文通知個別申請人。
依據金門縣一一二年春節配售酒實施計畫配售資格規定,專案配售資格認證需於明年一月二十二日(含)前年滿二十歲,且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至明年一月二十二日連續設籍金門縣並有實際工作者。但如已符合計畫其他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其認證。
申請專案配售資格認證應檢附文件(可請親友代為送件),包括申請表一份、已連續設籍金門縣滿一年之證明文件、已連續在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不論申請人是否符申購資格,一律不退還申請文件,若通過其認證者即符合申購金門縣一一二年春節配售酒、金門縣一一二年端午節配售酒及金門縣一一二年中秋節配售酒資格。
至於因新冠疫情影響戶籍遷出之旅外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金門縣後,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請親友代為送件)載有個人(現戶及除戶)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恢復設籍文件一份,不論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購資格,一律不退還申請文件。
依春節配售酒實施計畫規定,申請恢復配售酒認證資格自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因疫情出境逾二年致戶籍遷出,惟於受理認證期間前(含)恢復金門縣設籍,且遭遷出或出境前已取得配售資格,且非治安疑慮人口或其他因侵權遭金酒公司取消資格者。
有關專案配售及申請恢復配售酒資格認證通過者,應於一月四日至六日三天,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申購,僅限現金交易,逾期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者,受託人應出具委託人授權之委託書兼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於其規定配售期間、地點辦理各節酒品申購,以維護自己購酒權益。
此外,金門縣一一二年春節家戶配售酒符合配售資格縣民,每人限申購一份為二箱(共計十二瓶),配售酒品1L-53度春節配售專用酒,配售價格四百元\瓶,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份,整份購買不拆解,僅限現金交易。另,春節家戶配售酒申購後之提貨單,請於提領期限二月六日前至寧山庫提領酒品,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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