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偽遷籍 金沙2里長遭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金門地檢署偵辦查獲多名候選人本身及其親屬共同涉犯刑法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罪,昨日檢方先將金沙鎮張姓、吳姓二位里長依法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維選舉之公平性與公正性。
金門地檢署日前偵辦本縣金沙鎮里長候選人張○○涉嫌幽靈人口等案件,經縝密蒐證後,於昨日偵查終結,地檢署指出,本縣金沙鎮里長候選人張○○與其子女,自民國111年1月起至4月底,共同將實際上均未居住在該選區之12名親友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之選區內,藉以取得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權,嗣後再由該等親友於111年11月26日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因而妨害投票結果之正確性。地檢署檢察官因此認定候選人張○○與其子女等人共同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指出,此次不同於過往幽靈人口案件,多僅針對選民偵辦,且檢方罕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情形,該署針對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已積極查獲多名候選人本身及其親屬共同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罪之情事,昨日並就其中經金門選委會公告當選者,包含上開金沙鎮里長候選人張○○,以及該署另案偵辦之本縣金沙鎮里長候選人吳○○(此案因涉案人數眾多,尚未全案偵結),依法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維選舉之公平性與公正性。
地檢署強調,公平選舉是民主法治的基石,不僅僅是賄選,所有妨害投票結果正確及影響公平選舉的違法行為,該署均會積極查緝,且對於符合法定要件之案件,亦將依法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