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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與安置 2/15-2/17初選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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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發掘金門縣資賦優異學生,使其能接受適性教育,以充分發展學習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及增進服務社會能力,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將於近日展開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工作。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條及第15條規定,資優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多階段評量方式辦理;且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須同時符合:「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及「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兩項鑑定基準。
金門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金門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主辦;諮詢單位: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承辦單位: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協辦單位:金門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實施對象:111學年度就讀金門縣公立國民小學二、四年級學生。
 報名資格:現(111學年度)就讀金門縣國小二、四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一)CPM/SPM成績達百分等級85以上。(二)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二、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該班級前百分之二十。(三)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
 報名方式:(一)初選一律採團體報名,符合報名資格學生,向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報名,由各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校內初審,再由特教組\輔導組統一造冊,造冊電子檔寄送中正國小承辦人電子信箱(kb8606@cnc.km.edu.tw),並彙送報名表件至承辦學校辦理。1.時間:112年2月15日(星期三)至2月17日(星期五)上班日8時至17時,逾時不予受理。2.地點: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3.方式:請將報名表件交至該班班級導師處,由班級導師彙整後繳交至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4.各就讀學校之特推會依報名條件進行校內初審。5.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2月21日(星期二)上班日8時~12時及13時30分~17時,將造冊資料電子檔及報名表件彙送至承辦學校(中正國小),逾時不予受理。6.檢附資料(核章處請學校核章,未核章者,恕不受理)。7.報名費:(1)初選報名新臺幣600元,報名後,繳費單另行函發至原就讀學校,請各校承辦人轉交學生或家長,並請家長於3月1日(星期五)前完成繳費,一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注意事項:(一)報名參加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安置之學生,請家長詳細閱讀「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報名須知」,並參考「觀察推薦表」之特質,以確認是否報名。(二)報名表及繳交證件須符合鑑定安置計畫規定,否則不予受理;倘有不實情事,撤銷其報名資格並追究責任。(三)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鑑定方式:一、鑑定基準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5條之規定辦理,須同時符合下列2項基準:(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二、鑑定流程與結果公告:(一)報名資格審查由就讀學校特教組\輔導組、特推會及承辦學校審查報名資料,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二)初選時間:112年3月4日(星期六),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承辦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初選評量係團體施測,未能於承辦學校規定時間參與初選評量者,視同放棄,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地點: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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