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學商品標示抽獎趣 按讚抽保溫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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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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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社會大眾更瞭解商品標示相關規定,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刻正於臉書粉絲專頁辦理「共學商品標示‧抽獎趣」宣導活動至二月二十四日止,並呼籲買賣合格標示商品,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
配合中央宣導重點,縣府建設處表示此次宣導主題為全自動咖啡機商品標示,鑑於平常有喝咖啡習慣的人口眾多,尤其疫情當下,部份人選擇在家喝咖啡,特運用網路媒體加強宣導,期能提起消費者及業者之重視,同時提醒販售商應檢視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消費者選購時留意是否標示完整。
建設處指出,「共學商品標示‧抽獎趣」宣導活動於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臉書專頁上在活動貼文按讚,標註三位好友,並留言「買賣合格標示商品,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精選好禮保溫袋,共計十五個名額,歡迎鄉親踴躍參與。
縣府建設處說明,自動咖啡機應依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商品應標示事項為,1.商品名稱及型號。2.額定電壓(V)及額定頻率(Hz)。3.總額定消耗電功率(W)或額定輸入電流(A)。4.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5.商品原產地。6.規格。7.使用方法。8.注意事項或警語。9.國內製造之商品,應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進口之商品,應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名稱、地址、服務電話;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第9項為新修正規定,於112年5月18日生效,詳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主要業務\商品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