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語文類資優生鑑定 2/23-24及3/1報名
金門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簡章出爐,本縣各國小、國中受理校內報名時間為112年2月23日至2月24日、3月1日上班時間至各國小、國中承辦處室辦理校內報名。
金湖國中輔導室受理各國小、國中報名,報名時間為112年3月2日至3月3日08:30~12:00及13:30~16:00,報名表件請送至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輔導室特教組辦理報名。非本縣國小畢業生及國中七年級在校生,請逕向金湖國中報名。
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目的係為發掘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之人格,並啟發資賦優異學生之思考力創造力,增進其未來服務社會之能力。
本案之主辦單位為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金門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諮詢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承辦單位: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協辦單位:金門縣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
報名資格及方式:
一、報名資格:
(一)111學年度各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設籍於本縣或已將戶籍遷入本縣,將在本縣就讀國中者。
管道一:(1)國語文或英語文學習成就表現優異,經熟悉學生學習特質之推薦人(考生導師、語文科教師、專家學者或家長)推薦者。(2)國小階段為主管機關核定之資優學生,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管道二:(1)過去三年內(109年2月23日至112年2月22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語文類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語文類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3)語文類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二)111學年度就讀本縣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
管道一:(1)國語文或英語文學習成就表現優異,經熟悉學生學習特質之推薦人(考生導師、語文科教師、專家學者或家長)推薦者。(2)國小階段為主管機關核定之資優學生,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管道二:(1)過去一年內(111年2月23日至112年2月22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語文類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語文類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3)語文類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報名後,繳費單另行函發至原就讀學校,請各校承辦人轉交學生或家長,並請家長於3月13日前依繳費單資訊完成繳費,報名費新臺幣600元,一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金湖國中輔導室特教組組長楊維國082-332612轉5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