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執業測驗3/1報名
金門縣警察局自3月1日起辦理本縣112年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測驗及執業前講習,有意參加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攜帶身分證正本、職業駕駛執照及最近3個月內拍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二吋相片2張至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金寧鄉頂林路317號)報名,並繳交測驗費用新臺幣300元,始能完成報名程序。
金門縣警察局參酌歷年報名情形,本縣112年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測驗及執業前講習,規劃分4梯次舉辦(每季辦理1次),請有意願報考民眾,於報名期間(3、6、9、12月1日至12日每日8時至17時30分,不含例假日)截止前,攜帶相關證件及照片至交通警察隊報名。
112年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前分區測驗考試日期,為第一梯次3月15日、第二梯次6月15日、第三梯次9月15日、第四梯次12月15日。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依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及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察機關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事項作業要點」規定,駕駛人如要從事駕駛計程車為業者,須先參加執業前測驗,測驗項目包含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等2科(題庫下載:內政部警政署計程車駕駛人資訊服務網https://tx2.npa.gov.tw/tms_front/index.html),而測驗及格後(每科測驗成績各應70分以上為及格),得於當日測驗後參加講習,須全程參與講習後始發給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