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空氣槍試射破壞公廁鏡面 4男子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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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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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地區4名男子持空氣槍與鋼珠彈,在金城鎮運動公園公廁玻璃及某修車場之報廢車輛多處試射,造成鏡面、玻璃破裂,警方調查後函送,並扣押玩具手槍2把、二氧化碳鋼瓶1支及鋼珠彈18顆等證物。(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地區4名男子持空氣槍與鋼珠彈,在金城鎮運動公園公廁玻璃及城區某修車場之報廢車輛多處試射,造成鏡面、玻璃破裂,縣警局金城分局偵查後發現4名男子涉有重嫌,通知他們到案說明,並扣押玩具手槍2把、二氧化碳鋼瓶1支及鋼珠彈18顆等證物,訊後依刑法毀損、毀損公物罪等罪函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近日金城分局於社群平台上,發現民眾發文稱金城鎮運動公園公廁玻璃及城區某修車場之報廢車輛,遭不明人士持空氣槍及鋼珠彈射擊,多處鏡面、玻璃破裂,並留下20餘處彈孔,警方遂主動趕赴現場,執行偵查作為釐清案情,經多方比對後發現一輛白色福特權利車輛附載4名男子涉有重嫌,警方火速通知劉姓等涉案4名男子到案說明,並扣押相關證物,並依法究辦函送。
金城分局長方子欽表示,目前國內法律規定為威力小於20焦耳/平方公分(於6mmBB彈動能5.7焦耳)都是合法的。警方此次查獲之空氣槍及鋼珠彈等將近一步測試鑑定,如威力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另將再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呼籲民眾切莫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任何危害社會秩序等脫序行為,警方將秉持毋忘毋縱之態度,依法嚴懲,絕不寬貸,更不容許藉機滋事者挑戰公權力行為,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