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驛岫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公告金門縣政府代辦台灣驛岫鞋業有限公司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規定,申請期限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名額分配國中每校四名,共計二十名,每名新台幣八百元獎金,以為鼓勵地區青年學生努力向學。
縣府教育處說明,這項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係由驛岫鞋業公司捐贈新台幣三十萬元為基金存入土地銀行專戶,每年孳息所得作為獎學金(不足時動用基金本金)。該項獎學金設審查委員會,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處長、五所國中(含中小學) 校長擔任委員,負責審查,並由教育處處長擔任召集人。
驛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初審工作由就讀學校負責審查,申請者以現就讀於地區國民中學之清寒優秀在學學生為限,申請獎學金之資格:(一)、家境清寒又努力向學者。(二)、上學期學習領域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且各科成績均及格。(三)、上學期健康與體育平均成績皆達八十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繳驗下列證件:(一)、申請書。(二)、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承辦處審核出具證明。(三)、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一份(全戶)。獎學金之申請期限每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將應繳證件向就讀學校訓導處提出申請,各校初審應於三月底前辦理完畢,依優先順序造冊連同各項證件送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收。
縣府教育處表示,驛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時,則依申請人學習評量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獎學金之申請經審查完畢後公告錄取名單,並將獎學金送請就讀學校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