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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度表演藝術徵件 3/31截止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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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文化局112年下半年度(7-11月)表演藝術活動徵件計畫,開放受理申請日期到3月31日止,符合資格之金門地區表演藝術團體或全國各藝文表演藝術團體,都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為加強藝術團隊文化交流,提升整體藝術表演內容及縣民對藝文活動之參與,金門縣文化局自本(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受理表演藝術活動計畫申請。
受理甄選類別為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藝文表演活動,計畫辦理時間為112年7月至11月,因演出地點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整修,無法提供表演藝術演出活動,本下半年度(7-11月)徵件計畫,請申請者考量團隊之演出型態,並自行尋找(協洽)適合演出地點(舞台)後,再提案申請;另本次徵件計畫,以戶外演出或學校推廣活動(演出)型態為首要考量(請於申請書詳細記載預訂演出日期及演出地點、場次等)。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凡符合資格之金門地區表演藝術團體或全國各藝文表演藝術團體,都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表件請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下載表格填寫。
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用電子檔(含核章申請書及WORD檔)逕寄信箱apamen@mail.kinmen.gov.tw,並電洽082-323169轉321或0912769889楊先生確認,金門縣文化局將於收件截止日後,辦理彙整初審,不符表件之團隊,經電話通知補件,應於7日內送達文化局,逾期或仍有不符文化局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文化局即剔除申請案件,申請團隊不得有異議,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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