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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牌照稅繳納 4/30截止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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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稅務局表示,112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週日)止截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又因銀行業於5月1日(週一)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2日(週二)。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繳款書於3月底前將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後,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金門縣稅務局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申請補發。另為方便民眾繳稅,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櫃檯繳納即可。另為推廣E化繳稅,該局提醒民眾可直接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電子支付、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另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達節能減碳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已修正,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金門縣配合該修法,已公告延續免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凡車籍地址登記於金門縣之電動車輛,稅務局會主動延長免稅期限,不須民眾提出申請。
金門縣稅務局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0%,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電話:082-325197分機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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