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今年第一季食品暨農產品安全會報

副縣長李文良偕秘書長謝世傑主持金門縣政府112年度第一季食品暨農產品安全會報。 (翁維智攝)

副縣長李文良偕秘書長謝世傑主持金門縣政府112年度第一季食品暨農產品安全會報。 (翁維智攝)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112年度第一季金門縣食品暨農產品安全會報,會中除了就111年度及112年度1~2月食安工作計畫的執行情形進行檢討,也依序聽取衛生局、建設處、環保局及教育處等單位業務報告,另外並邀新任衛生局長蔡建鑫就地區食安與農產品安全把關議題,進行廣泛討論。
這項會議昨天下午2時30分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李文良偕秘書長謝世傑共同主持,李文良表示,食安工作計畫是陳福海縣長施政很重要的一環,每一項目也都有它指定的目標與期程,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希望透過持續性的強化及作為,大家一起為食農安全把關,確保學童及縣民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去年執行成果
另針對111年度執行成果,縣府指出,111年度各單位提出計畫數分別為建設處10項、衛生局18項、環保局4項、教育處1項。
至於達成情形,累計執行率未達90%者計有衛生局第18案-田間作物之質譜快篩,計畫檢體來源為農民自主送驗,本年度農民送驗件數較少。
執行過程中遇有不合格案件者有:1.衛生局第2案-貢糖業之原料成品稽查及抽驗,2件抽驗黃趜毒素未符合規定回收銷毀。2.衛生局第3案-麵、豆製品業者GHP稽查及成品抽驗,1件豆製品未符合規定,移雲林縣衛生局裁處3萬元整。3.衛生局第10案-手搖飲料業者GHP稽查及飲料抽驗,2件飲料檢驗未符合衛生標準,於3月17日複驗合格。4.衛生局第11案-市售蔬果之農藥殘留量,13件未符合規定,移外縣市13件(屏東縣7件,雲林縣4件,高雄市2件)。5.衛生局第12案-違規食品廣告監控與查處,184件違規案皆為外縣市案件,故依個案戶籍地移至所轄衛生局處辦。6.衛生局第16案-參加國內外檢驗能力測試,其中1場次英國FAPAS舉辦之二氧化硫檢驗結果不滿意,已矯正。7.環保局第1案-餐飲業者廢食用油處理方式及流向,5家次不符已勸導該5家業者改善交付合格之清除業或清潔隊,針對未取得合格身分仍收受廢油業者(1家),環保局已將該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8.環保局第4案-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稽查,放流水超標1家次,依規定裁處,經操作調整並複驗後已符合標準。
今年1~2月執行成果
此外,針對112年度1~2月執行成果,112年度各單位提出計畫數分別為建設處10項、衛生局18項、環保局4項、教育處1項。達成情形:因統計至2月份,以低於第一季度目標值之67%定為執行落後,計有建設處第3、6案-均為中央計畫,且中央尚未核定。
另執行過程中遇有不合格案件者有:1.衛生局第11案-4件蔬果檢體未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移請農政單位查辦。2.衛生局第14案-1件未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移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查辦。
衛生局業務報告指出,針對歷年食品查驗輔導成果,該局市售食品抽驗產品項目包括蔬果、熟食食品、烘焙食品、肉製品、豆製品、麵製品、冰品、飲料、年節食品等等。檢驗項目包括農藥、動物用藥殘留、防腐劑、漂白劑、大腸桿菌、大陽桿菌群、總生菌數、黃趜毒素等等,針對不合格產品要求立即下架,並追查源頭。
另有關食品業者輔導與稽查,包括食品製造業、食品販賣業、餐飲業、校園營養午餐等。除了加強輔導食品業者自主管理、加強查核業者是否依規定辦理食品業者登錄,也對違規業者增加稽查抽驗頻率。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遏止違規食品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金門縣衛生局也加強監控電視、網路、廣播電台、平面媒體等播放之食品違規廣告。食品違規廣告類型主要為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涉及醫療效能等,違規者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縣府也重申,食安問題攸關國民健康,從生產至市場,包含多個環節,更涉及多個政府部門權責,為把關地區食品安全,須由相關部門提出食安工作計畫並據以執行;111年度食安工作施政計畫由所涉單位依權責與實際執行業務制訂,並須訂定衡量指標與具體目標值,據以衡量績效。為評估計畫執行績效,請各相關局處辦理自評,並就各分項逐項檢視評核,檢討未達目標之原因及因應策略,以作為未來計畫修正參考。